在買房、裝修、買車、出國旅游等大宗消費中,有不少人花錢卻惹來一肚子氣。究其根源,都是當初合同簽得不細致,讓商家鉆了“空子”,為消費者維權留下漏洞。
在遼寧鞍山,類似“買的沒有賣的精”的煩惱正在逐漸減少。鞍山市工商部門年初推廣的合同示范文本,成為消費者維權的有力“助手”。
所謂合同示范文本,就是由國家或省相關部門根據《合同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編撰的某行業、某種交易的合同文本,條款詳細并合乎法律規定,能最大程度保障交易雙方的公正公平。鞍山市工商局年初將30個類型、6萬個文本的示范合同在網站上公示,提醒消費者在各類交易簽合同時,不妨對照示范合同來完善條款,防止落入商家設置的“陷阱”。
《鞍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》就是鞍山重點推廣的示范文本之一。鞍山市工商局合同管理處負責人馬興波說,對于缺乏房屋買賣知識和經驗的消費者來說,合同示范文本有助于當事人了解、掌握有關法律法規,避免缺款少項和合同本身的不公平。短短幾個月內,《鞍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》就得到超過10萬的網上點擊量,成為市民購房使用和參照的對象。
而今,合同示范文本還成為商家加強管理,規范交易規則的“教材”?!哆|寧省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合同》經推廣后,目前鞍山市使用或大部分參照這一示范文本的裝修公司,幾乎沒有發生消費者投訴現象。鞍山市綠葉裝修公司負責人說,沒有示范文本之前,總感覺心里沒底,“萬一哪個條款表述不對,引起糾紛怎么辦?”現在使用示范文本,底氣就很足了。而且合同文本中的很多條款,是對裝修行業的硬性要求,只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加強管理,提高質量,才能提升企業水平。